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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 稳定标准》的公告
来源:斯诺克98直播吧    发布时间:2024-07-19 06:59:04

  现批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 稳定标准》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质量标准,编号为CJ/T510-2017,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裕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开展了中国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稳定化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编制工作。经住建部标准司(所)同意,2015年12月17日,住建部市政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上海组织召开了《标准》编制启动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章林伟副司长、住建部市政给水排水技术标准委员会王蔚蔚高工、上海市政总院张辰总工、北京市政院杭世珺总工、华东理工大学刘勇弟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朱南文教授、上海城建院唐建国总工、上海市环保局孙华高工以及主编和参编单位代表出席会议。会上推选杭世珺作为专家组组长,讨论了《标准》编写大纲、具体分工及编制工作规划和初稿。

  张辰总工代表主编单位介绍了标准编制的背景,并分析了国内污泥处理行业发展现状和现有污泥处理标准应用的不足。与会专家组听取标准编制组的汇报后,对编制大纲展开了讨论,并一致认为,编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稳定化标准》对于规范我国污泥处理工程建设,保证污泥稳定化处理效果,提高污泥处理设施管理上的水准,完善污泥处理处置标准体系,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1、20世纪60-70年代我国污水处理厂较少,主要土地利用,采用中温厌氧消化,技术和设备几乎全部进口。为指导污泥农用,1984年我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农业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标准对污泥中的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进行了限制,并规定了污泥农用地期限,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对污泥农用的安全性初步给予了指导;但是,该标准年代久远,无法保障污泥土地的安全利用。而且我国缺乏对污泥农用的长期定位监测。 1993年7月17日,原建设部发布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放标准做了文字性的规定,其中,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宜进行脱水处理,其含水率宜小于80%。

  2、2000年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污泥的处理提出了要求。规定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采用厌氧、好氧和堆肥等办法来进行稳定化处理,也可采用卫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处理。经过处理后的污泥,达到稳定化和无害化要求的可农田利用,否则应按有关标准和要求做卫生填埋处置。

  2002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技术监督检验总局批准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该标准规定了污泥稳定化处理后的指标:无论是厌氧消化还是好氧消化有机物降解率都要大于40%;并进一步规定了含水率、蠕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值等指标限值。

  3、2007年以后,国家对污泥处理处置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总局启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并将污水污泥列入首批试点的六大行业之一,并于2008年初发布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最佳可行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4、为了加快我国污泥处理处置标准体系的建设,经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总局批准,在住建部的具体管理下,成立了全国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标准的归口和管理。历时近4年,共发布9项行业标准。

  5、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颁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作业规程》(CJJ 131-2009)(备案号J891-2009)。在同年的2月份建设部、 环保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该技术政策明确了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路线,规定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同时规定了污泥处理处置的保障措施;另一方面,提出了污泥处理处置的投融资机制,有利于污泥市场的发展。

  6、为了在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上给予引导,2010年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筛选出了污泥处理处置的最佳可行技术。技术政策和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的出台给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指明了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将促进我国污泥处理处置的发展。2010年11月,环保部发布《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加快污泥处理设施建设;

  7、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逐步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示范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格外的重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2011年3月14日,住建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建科[2011]34号)(下称《指南》)。针对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大部分未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资源化利用相对滞后的现状,《指南》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从总则、污泥的来源与性质、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路线与方案选择、污泥处置方式及有关技术、应急处置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做了规划。

  规划:大多数表现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把重视污泥安全处置列为四大重要任务之一,并对污泥产量、处理处置方式和投资做出了总的规定和预测。,“十二五”污泥处理和处置设施投资312亿元,36个省会以上和计划单列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平均达到70%,新增污泥日解决能力4.7万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