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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楼”“洗管”井河” 广州市 “四洗”行动持续升级

“洗楼”“洗管”井河” 广州市 “四洗”行动持续升级

来源:斯诺克98直播吧    发布时间:2024-07-25 22:38:36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广州市创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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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广州市创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式,全方面开展“四洗”行动(“洗楼”“洗管”“洗井”“洗河”)。省1号总河长令部署“五清”专项行动以后,广州市迅速行动抓好落实,结合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部署,加码加压,推动“四洗”行动持续升级。

  为贯彻落实习视察广东、广州重要讲线日,广州市第一总河长张硕辅、市总河长温国辉共同签署广州市总河长2号令,决定在市、区、街镇、村居四级河长基础上设置九大流域河长,由11名市领导担任。流域河长负责统筹协调流域内河湖管理保护、水环境治理等工作。要确保九大流域内197条黑臭河涌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争取2019年6月底前完成省总河长令下达的“五清”工作任务。

  广州“散乱污”公司数多、能耗高、污染大、生产粗放,历来是违法排污的“温床”,是广州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广州在各级河长湖长的组织领导下,全方面开展“洗楼”工作,通过“建卡、分诊、靶向治疗”三步走,依法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一是“建卡”。由各区河长办组织各镇街河长对辖区内所有建构筑物进行地毯式摸查,挨家挨户查清建构筑物底数,对每栋楼暗藏的污染源建立“身份卡”,污染源产生时间、所属行业、整治情况等信息全部登记在册。二是“分诊”。各区河长办对摸查结果进行分类,梳理出涉及嫌疑违反法律用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的“五违”“散乱污”生产经营企业和生活类污染源,并将“分诊”出的“五违”“散乱污”企业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合法性核查。三是“靶向治疗”。各区河长办按照“哪条法律有利于处理就适用哪条法律、哪个部门有利于执法就由哪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提出整治意见。各镇街按照整治意见分类整治、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逐个击破。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洗楼”人员60.45万人次,摸查建构筑物164.5万栋,摸查面积7.07亿平方米,清除污染源近6万个。

  利用QV、CCTV和水质流量测定、示踪试验、探地雷达等管网“体检”方法,从河涌排水口到排水户接驳井或污水处理厂,对排水管网及其雨水口、检查井和排水口等附属设施进行系统摸查,彻底摸清排水管网的运行现状,找准病因,靶向施策,以钉钉子精神,逐一整改修复,达到激活“僵尸管网”,全方面提升排水设施运行水平的目的。

  广州市率先在白海面涌、沙坑涌开展试点工作,对上述两涌流域范围内155.78公里污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洗井”“洗管”,发现功能性缺陷828处、结构性缺陷456处、存在河水倒灌问题的排水口2处。对此,市水务局列出问题清单,市净水公司、区水务局对症施策,通过管网疏通、结构性缺陷修复、排水口整改等措施,恢复了排水管网功能,减少了污水管网污水溢流、河涌水倒灌、地下水渗入等问题,达到了“污水入厂、清水入河”的目的,使龙归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量由5万吨增加到14万吨,进厂COD浓度大幅提升。

  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广州市印发了《广州市“洗楼、洗井、洗管”行动及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作技术指引(试行)》《广州市“洗井”“洗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市排水公司、各区排水行政主任部门围绕黑臭河涌整治等中心工作,按流域逐步开展治理,最终实现覆盖全市范围的目标,为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广州提供坚实支撑和可靠保障。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广州市河长办于今年5月印发了《广州市“洗河”工作指引(试行)》,在全市全面铺开“洗河”行动。工作指引明确珠江干流广州河道、流溪河、白坭河、东江北干流、187条重点河涌和影响城市景观、流经人流密集区域和居住小区的河道、河涌,每季度“洗河”行动不少于1次;其他河道、河涌每年“洗河”不少于1次。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重大污染事故后,可视情况增加“洗河”次数。其中,珠江干流广州河道、流溪河、白坭河、东江北干流等河道的“洗河”行动由市城管委和相关区按现行分工组织实施;其他河道、河涌的“洗河”行动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广州市荔湾区自我加压,出台《荔湾区全区统一“洗河”行动日工作指引》,明确每周星期五为区统一“洗河”行动日,集中开展“五洗”工作,即“洗”河涌沿线垃圾、“洗”河里的丢弃单车、“洗”违规渔网、“洗”违法建(构)筑物、“洗”道路及栏杆。截至目前,荔湾区已连续开展10次全区“洗河”行动,出动人次10197人,涉及103条河涌(含支涌)共计257.76公里,“洗河”工作实现了全覆盖。

  广州市坚持“控、截、清、调、管”,将全国“清四乱”专项行动、省“五清”专项行动和市“四洗”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共同推进,以“手术式”治理手段,全面清除“散乱污”场所和黑臭河涌范围内的违反法律建筑,做到“靶向施策”,实现“污水入厂、清水入河、清污分流”,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8月20日印发了《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

  2、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8个区共摸查流溪河、增江、东江及珠江水系主干河道的“四乱”问题300个(其中乱占91个、乱堆30个、乱建178个、其他1个),截至10月27日,已整改销号201个(其中乱占85个、乱堆14个、乱建102个)。

  3、11月12日,省水利厅移交我市疑似河湖“四乱”问题449个(白云区21个、黄埔区25个、花都区1个、番禺区56个、南沙区110个、增城区110个、从化区126个)。11月15日,市河长办转发相关区政府核查。目前,核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1、10月17日印发《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在全市江河湖库全方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清理非法排污口:截至11月21日,2018年已整治排水口5069个。

  3、清理水面漂浮物:2018年我市开展了2次河湖清漂行动,对水面漂浮物和两岸垃圾做全面清理。全市出动人员14.80万人次,打捞清理垃圾2.29万吨。

  (1)截至10月31日,2018年拆除河涌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401万平方米(其中152河涌94.87万平方米,35河涌61.74万平方米,其他河涌244.88万平方米)。

  (2)9月启动152条黑臭河涌的支涌及边沟边渠违建整治工作,已摸查建构筑物1184宗共43.35万平方米。现正在甄别整治中。

  市总河长1号令下达全面剿灭黑臭水体任务书后,广州市各项工作按照“源头减量、源头截污、源头清污分流”逐项分解,强力推进,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能效;拆除河涌两岸违法建设;全面整治“散乱污”场所;加强河岸和水面保洁。下一步,广州市将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让广东河更美行动计划》,以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为目标,深入推动《广州市水污染防治强化方案》和《关于强化各级河长打赢黑臭水体剿灭战责任落实的意见》,力争2018年底前,广州市35条黑臭河涌达到长制久清,102条黑臭河涌整治初见成效,其他50条黑臭河涌基本达到不黑不臭标准;2019年底前,各区基本消除黑臭河涌;2020年,各区全面剿灭黑臭水体;其他河道水质逐年好转,力争消除劣Ⅴ类水体。